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2024年第一批海口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从4月15日起开始申报,4月28日截止。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申请60万元,再次认定最高可申请3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市级配套奖励最高可申请350万元。
据悉,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海口市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力度。对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未被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追加1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并获得省级“精英行动”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50万元。对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不高于100万元,其他企业不高于50万元。对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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