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以按照所购车价格全额发放贷款。
此次发布的《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以达到100%,也就是按照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而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仍然保持70%、75%、70%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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